化学与材料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徐珍珍发布时间:2026-05-21浏览次数:10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统筹兼顾,结合学校、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考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纪检委员、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

 

二、考生时间及地点

普通招考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和综合考核。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含英语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523日至24;其中报考定向普通工程博士的考生可申请英语免试,经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英语科目。

(二)综合考核

采取面试的方式,普通招考时间为65日,地点为:核工楼510

 

三、笔试内容

笔试考查的是考生对英语基础知识和指定专业课的掌握程度,安排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具体考试科目详见《东华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100分。

 

四、综合考核内容

(一)综合考核要求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满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科研能力考核(7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30分),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外语能力考查(25分)和心理素质评估(5分)。具体形式及要求如下:

1PPT汇报(8-10分钟):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及学业规划等;

2)专家提问(5-10分钟);

3)英文问答,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5-10分钟)。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工作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 由学院对照考生提交的《政审表》对其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态度等进行材料审核;

2. 在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通过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和心理素质;

3.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考试违规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的考生,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结合处分性质、情节、时间及考生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研判,实事求是地确定其考核结果;

4.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审查,函调材料须由考生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到拟录取学院;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一)普通招考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 综合考核成绩×50%

笔试成绩 = (英语成绩+ 专业课1成绩 + 专业课2成绩)÷ 3

综合考核成绩 = 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免试英语者的英语成绩,按我校资源与环境专业英语科目合格线上考生的平均分计算。

(二)录取原则

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所有拟录取考生的笔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均需达到学院要求,具体成绩要求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科整体情况划定。

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科研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如因其所报考导师的录取名额已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统筹调整更换拟录取考生导师,如考生不同意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录取公示

综合考核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ecut.edu.cn/,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学院、专业、录取类别、入学考试总成绩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特别说明

考试前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考试全程恪守诚信;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如果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所有录取考生均需全日制在校学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

0791-83892006daiying@ecut.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